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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住规约

常 住 规 约

丛林以无事为兴,修行以念佛为稳,此是祖师示教,宜力行之。戒者相也,律者度也,俗语无规矩不成方圆,兹列几项公约于众,以资互相加勉,早得好消息,进而荷担如来家业,振我佛之家风。

一、此处自今日起永为十方丛林,此道场常住人员不得在此道场剃徒畜众,违者摈,永不留住;

二、每月初八、十五、二十三和月底最后一天为早晚课普 佛、供僧之日,其费用随檀信之善举多少不限,统一普佛、供僧;

三、来寺皈依、受戒等一切佛事,由住持统一安排,余众不得擅自参与,违者不共住;

四、世俗人员有事务来寺,一律客堂接待,除亲厚因缘,但须经客堂同意方可,违者罚,过三次者不共住;

五、可随己所修行法门修行,但不得搅众,违者不共住;

六、抽烟喝酒、吃肉、鸡蛋者,一经发现责摈,永不留住;

七、常住人等无故不随众上殿,违犯三次者不共住(因病、父母、 师 长、三宝事除外);

八、常住人员外出必须请假,回寺要销假,不请假、无故外出,违犯三次者不共住;

九、损害本寺利益者,轻者罚,重者摈,永不留住,情节恶劣者交相关政府部门处理;

十、打架斗殴、顶撞常住执事,情节严重者迁单,永不留住;

十一、常住人员禁止外出做佛事活动,违者不共住(特殊情况由住持负责安排);

十二、常住配备电脑为弘法利生服务,除住持许可人员外其余人等一律不准使用电脑,违者不共住;

十三、严禁与居士攀缘,违者罚,经三次不止者不共住;

十四、违法乱纪者不共住,情节严重的交相关政府部门处理;

十五、一切规章制度是为大众服务的,愿诸善知识自觉遵守,不遵守者不共住;

十六、未尽事宜,于常住人员及众生有利益者,常住会接受采纳,并白告众。

东营市天宁寺常住院白

  1. 佛历2554年公元2010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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